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

聯絡簿 104.9.9 星期三

(   )1. 寫國簿P4、5。
(   )2. 寫國習P20、21。
(   )3. 訂簽國簿、國習、數卷2張。
(   )4. 交班費。

※說明:
u  昨天已經交班費者,不用再交。
u  國簿請簽名P3、國習請簽名P19,還沒批改的地方請勿簽名,謝謝!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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